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三)夜间未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的;(四)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按照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五)机动车发生故障后尚能移动,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