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其中予以罚款处罚的,执行本条例规定的具体标准。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不予罚款,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