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废止供水、用水单位应当加强对供水、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漏损量。发现供水、用水设施损坏造成跑、冒、滴、漏的,应当及时维修。城市供水管网的漏水损失率不得超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城市采水和管网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