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其他工作和社会活动要服从常务委员会工作需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