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六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凡属规定不应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要注意保密文件的收阅、传递和保管,不得转借、翻印或丢失。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