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自治县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不提供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需要强制隔离戒毒的;

(五)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

地方法规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