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民自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