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矿产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地方法规 ·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