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9月16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7年9月22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决定〕修正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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