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的有关规划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的经营资格审核、内容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