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已修改信封、明信片、邮包封装盒和信报箱等邮政用品用具,应当依照国家标准或者邮政行业标准生产,并经省邮政管理部门监制。邮政和快递企业不得向用户销售未经邮政管理部门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