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依法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