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县(市、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

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