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已修改

依法设立的收费公路包括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建设和管理政府还贷公路,应当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依法设立专门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者。经营性公路由依法成立的公路企业法人建设、经营和管理。

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