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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路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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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
第十条
已修改
列入规划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未纳入公路规划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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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