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按照属地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