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升城市品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