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探矿权和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探矿权、采矿权可以依法转让。采矿权可以出租、抵押。个人出资取得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可以继承、赠与。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