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