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传承和发展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建水县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紫陶学会、协会等组织加强建水紫陶文化和传统工艺、技艺的研究,组织开展紫陶专业知识讲座、学术交流、研讨展评等活动,规范建水紫陶专著、刊物等书刊的编撰工作。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