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电力、通信、供水、燃气管线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管理要求,并采取埋地方式敷设。对不具备条件埋设入地的,经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批准方可设置架空管线,并按照批准的方案施工。

地方法规 ·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