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加强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监督,确保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