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城镇行道树应当选用遮荫效果良好,抗风性、抗病性、抗旱性强的树种,胸径不小于10厘米。

行道树栽植应当符合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的要求。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