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对于濒危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应当及时组织抢救,并予以重点保护。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