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测绘条例/第三章 基础测绘第九条已废止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基础测绘经费及其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维护、保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