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县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测绘行业信用制度,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单位资质、业绩、测绘成果质量以及违法行为等情况建立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