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对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有关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