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市人民政府及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