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价格鉴证机构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专门从事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不得从事社会中介活动。

从事价格鉴证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职业任职资格。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