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处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对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办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