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设施条例/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第十八条已修改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对破旧、闲置的文化设施应当及时制定相应的改造、修建、拆除、重新布局等措施。需要收取费用的公共文化设施,其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减、免费使用或者开辟专场等优惠办法。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