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设施条例/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第十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文化设施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者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