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三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三河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和管理,在三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