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第三章 购进和销售第十二条已修改各级盐业公司必须按照指令性计划和规定的渠道购进食盐,按照省盐业主管机构规定的销售范围销售食盐。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3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