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第六十四条已修改秦岭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专人管理,统一处理,禁止随意弃置和堆放。进入秦岭的人员、游客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物污染环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