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少数民族的医疗和卫生保健工作,鼓励开发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科学。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