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航道沿线的古桥、古驳岸、古码头等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的水域,设置限速、禁停等交通安全标志。船舶经过时,应当遵守限速、禁停规定。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