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凡在自治县境内从事零星分散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产品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