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因自然灾害损伤林木需要超限额采伐的,由林业站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核定数额,报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另行核定采伐指标。

因紧急抢险需要就地采伐林木的,可由当地行政首长批准,在三十日内向县林业主管部门补办采伐手续。

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