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