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当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