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宣传《淮南子》等法治文化思想,以少儿文艺、动漫、卡通形象和其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现代法治精神,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