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章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第十四条有效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二)抢险救灾的;(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四)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五)潜在投标人少于三个,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