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八条已废止科技成果持有者除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外,还可以通过承包企业或者提供技术服务等实施转化。鼓励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的形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