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第四章 审计内容第十六条已废止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 (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四)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的管理、效益情况; (五)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