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历史文化名城的房屋拆迁,应当注意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