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慈善组织第十四条已废止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慈善受赠财产的接受、登记、申请、发放、拨付、备案及运营费用预算、核销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慈善组织的各项管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和民政部门的网站公开。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