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条有效货运经营者应当对所属货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依法装载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不得聘用无从业资格证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超限超载运输货物。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