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修改司法鉴定人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鉴定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司法鉴定人追偿。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