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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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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章 司法鉴定程序

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对鉴定结论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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